别让新环保法成为“纸牙齿”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在1月1日正式实施。然而,新环保法却遭遇实施难题,地方政府普遍“不愿执法”。大量公益诉讼案件情况的出现和人们认为,当地法院立案,当地政府执法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形势的法治与中国的结构缺陷是密切相关的。
在新环境法实施之初,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说:“一部好的法律,不是一张纸”,不是纸老虎。新《环境保护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和实施。然而,理想是充实的,现实是很骨感的。虽然它被称为“历史上最严格的环境法”,但法律界的“长牙”却有着强烈的期望,但在实施“软执法”中,问题的症结在于地方政府不愿意“基层执法”难执法。
这再次告诉我们,当前社会的公共治理问题不仅仅是因为一个强大的法律。单靠法律是不够的,也许是执法上的一个重要法律,但“铁牙”要真正起到作用,关键在于法律是否必须严格执行,违反法律,如果执法,是否真正的事情,有严格的问责,是否共同努力,维护法律尊严。
也许,正如一些环境专家所说,新的环境法不能面对基层司法困境和实际问题。环境法的缺陷有待完善和完善,公共参与机制缺乏必要的安全问题。但核心问题仍然逃不出法律的实施。很显然,法律必须得到充分执行。法律执行者必须具有足够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有能力进行法律计算。
不幸的是,今天,专门负责地方环保部门执行的环境保护法是否也对地方法院负责,地方政府缺乏足够的硬资本。由于人事任免仍由地方政府控制,地方环保部门乃至法院难以回避地方政府的成就冲动。在一些地方,污染企业也有很大的利润。严格执行这些企业的环境诉讼案件,不受当地司法、环保部门和地方法院的影响。新《环境保护法》虽然也有环境执法的责任规定,但不明确问责是否落实,如何追究责任,使问责制度以形式流转。执法和问责的缺失,不仅导致法律的“牙齿”不起作用,而且环境执法也很容易成为“小姑娘打扮起来”。
也许,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可以彻底改变环境保护的旧问题,开启一种不现实的环境治理新模式。然而,由于环境中看到新的法律问题面前,理解法律必须严格执行才能获得生命力,关键是要了解环境执法薄弱,所以应该从现在开始,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制度障碍清除,让法律真正发挥作用,而不是坐叹新环保法成为画在纸上的“牙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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