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完成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
文章出处:林夕发表时间:2018-11-19 13: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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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第271督察组对昌都镇自来水厂俄洛分厂水源地现场督导检查,并指出该水源地存在未划定一级保护区、未划定二级保护区以及保护区与G214国道并行3个环境问题。
发现问题后,昌都市高度重视,积极沟通上级环保部门及时取得昌都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批复;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协调有环保资质的公司赴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根据勘察结果拟定了《俄洛水厂(市级)水源地保护区应急防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并投入整改资金1916.98万元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应急工程建设。
发现问题后,昌都市高度重视,积极沟通上级环保部门及时取得昌都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批复;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协调有环保资质的公司赴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根据勘察结果拟定了《俄洛水厂(市级)水源地保护区应急防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并投入整改资金1916.98万元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应急工程建设。
昌都市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个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治完毕
按照新修订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要求,昌都市组织第三方编制机构完成昌都市11县(区)水源地保护划分方案及《昌都市各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报告》并报送上级环保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于9月30日印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昌都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藏政函〔2018〕102号)。目前,昌都市按照新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对昌都镇自来水厂俄洛分厂水源地调整了网围栏、标志标牌、界桩、界碑等保护措施工程,一、二级保护区划定已整改完成。
引用新闻资讯来源:昌都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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