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工业废渣随意倾倒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兴和县兴旺角工业园区企业每年产生工业废渣约70万吨,规划环评要求,该园区应配套建设完善Ⅱ类工业固废渣场。但督察发现,2017年4月该县原有的两个工业废渣场已到期,新配套的废渣场建设进展缓慢,直至2017年8月才开始筹划建设长胜坝村渣场,并将渣场建设和监管的任务全部指定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由于该渣场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未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未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在填埋工业废渣约8万吨后,被媒体曝光,并被自治区相关部门查处,但兴和县不是将工业废渣规范处置,而是于2018年4月直接覆土封场。
图1 长胜坝村渣场已覆土封场
图2 媒体曝光时现场情况
此后,该园区一直未建成正规工业固废渣场,导致工业废渣无处置去向,带来一系列环境风险隐患。园区内新太铁合金有限公司将约5万吨的工业废渣倾倒至废弃矿坑内;约5万吨工业废渣随意堆放在官六号村东侧荒地(用地性质为可建设用地),未办理任何占地手续;兴和县瑞盛石墨有限公司约1000吨的脱硫渣露天堆放,仅做简易覆盖,现场检查时渗滤液溢出,经pH试纸检测呈强碱性。
图3 十八台村工业废渣倾倒点
图4 官六号村东侧随意堆放约5万吨的工业废渣
图5 瑞盛石墨有限公司脱硫渣露天堆放
图6 瑞盛石墨有限公司渗滤液横溢,呈强碱性
二、主要问题
(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未有效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工业园区固废渣场建设应由经信部门牵头、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乌兰察布市整改方案也明确要求由经信部门牵头,但该县仍将工业固废渣场的建设、监管等任务全部交给县环境保护部门,在发现相关问题后,也仅对环境保护部门进行追责问责,相关部门没有承担应尽的环保职责。
(二)渣场建设“拍脑袋”决策。2017年4月该县原有两个工业固废渣场到期后,直到2017年8月才开始筹划建设长胜坝村渣场,且未经科学论证评估,直接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到长胜坝村废弃的铁矿采坑召开现场会议确定,并以会议纪要形式要求各部门加紧办理审批手续。
(三)整改敷衍了事。长胜坝村渣场于2017年8月开始建设,2017年11月建成投产,但渣场防渗措施不到位,周围也未设置地下水监测井,2018年5月,该渣场被媒体曝光后被查处。但查处后,兴和县未将已堆存的8万吨工业废渣清出处置,而是直接覆土封场,属于典型的应付整改。
(四)续建渣场进展缓慢,固废污染问题突出。由于该园区续建渣场至今仍未完成,导致大量废渣无处置去向,随意倾倒问题突出。
三、责任分析
兴和县党委、政府及经信、园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工业固废渣场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经科学论证就拍脑袋决策,随意选址;对违规渣场直接覆土封场,整改工作做表面文章。在违规渣场封停后,没有积极推进正规渣场建设,一拖再拖,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明显。
引用资讯来源:生态环境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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