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点创科技公司专业生产和研发COD氨氮总磷总氮等在线水质分析仪【维修率低】
深圳市同奥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全国销售热线:400-086-0510
点创MACCOR实验室测试设备
当前位置: 首页 > 环保资讯 > 发改委印发《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投资管理办法》

发改委印发《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投资管理办法》

文章出处:煜凡发表时间:2017-12-19 11:09:13 浏览数:
       1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旨在加强和规范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加快推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
水环境

  通知提出,专项投资重点支持对水环境质量改善直接相关的项目,项目类型主要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城镇垃圾处理、河道(湖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治理,以及推进水环境治理的其他工程。

  通知规定,新开工项目(未安排过专项投资)应当符合:项目已列入相关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规划储备库条件;项目已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通过重大项目库完成可研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项目建设资金渠道已基本落实等条件。

 

联系我们
  •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086-0510
  • 企业邮箱
    251677379@qq.com
  • 无锡点创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09077621号
    ©2009-2023 无锡点创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无锡网站建设

    • 免费热线:400-086-0510
    • 销售热线:13338101084
    • 邮 箱:251677379@qq.com
    • 地 址:无锡新吴区新泰路8号江苏国际技术转移中心B栋6F
    • 无锡点创科技有限公司